时间:2011-06-21 21:25:17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葛宁:印度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制度
农村基层政权的组织和运转,是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待要破解的难题之一。近年来到处宣称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的印度,对此难题就有一个独特的制度性的安排——潘查雅特。
潘查雅特,这是英文Panchayat的 音译,实际上是“评议会”的意思。潘查雅特制度,在印度历史上源远流长根深蒂固,甚至影响到了古代印度人的社会生活和日常生活。孔雀王朝时候,农业发展受 到重视。农村中的基本结构是村社。村社头人由村社全体成员会议选出,接受政府任命,成为村长,负责收税,也负责村社的行政管理。村长之下,设有由长老们组 成的潘查雅特,处理各种事务。莫卧儿王朝时,农村的管理仍由村长和村社选出的潘查雅特负责。
印度独立后,古老的潘查雅特制度逐步得到发扬光大,最终演变成为印度政治体制的一个极具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印度宪法并没有对潘查雅特做过具体的规定,但《宪法指导原则》(The DirectivePrinciple of the Constitution) 在论及农村基层政权的形式时,提出:各邦有义务组织农村潘查雅特,使之担负起村一级行政机构职能。在该原则的指导下,印度各邦都在建立健全潘查雅特方面做 了一些工作。随着印度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农村建设的发展,政府又逐渐感觉到:县一级政权机构的薄弱是农村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一九五六年,政府根据B.梅 塔调查委员会的建议,决定在全国建立县、乡、村三级结构的潘查雅特体制,即村级潘查雅特、a乡级潘查雅特和县级潘查雅特。但这个决定最初并不是强制性的,而 且非常原则。印度各邦后来又先后通过各自的相关法律来加以推行。直到一九九二年,印度国会通过了第七十三项宪法修正案,潘查雅特才成为必须在印度全国实施 的法律制度。简而言之,潘查雅特制度,就是印度农村每五年选举一次的三级基层政权体制。
村级潘查雅特(the Gram Panchayat),是潘查雅特体制最底层,也可以说是最基层的结构(the Lowest Body)。它由几部分人组成:一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二是上届被选进村级潘查雅特并进入乡级潘查雅特的。一个村级潘查雅特的三分之一的席位是专为妇女而保留的,同时还要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如印度特有的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保留席位。每一个村级潘查雅特设有一位主席(the Pradhan),五个委员会(the Upa-samity),分别由一位主任(the Sanchalak)领导。这些职位都是选举产生的。每个委员会负责某一关系农村发展的特殊领域,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会议,根据选民的要求制定《年度行动计划》(an Annual Action Plan),每年可以支配不超过两万五千卢比的财政预算。这五个委员会分别是:财政和计划委员会;农业发展委员会,教育和公共卫生委员会,妇女、儿童和社会福利委员会,工业和基础设施委员会。
乡级潘查雅特(the Panchayat Samity),是潘查雅特体制的中间层(theIntermediary Body),主要由选举产生,也包括上届县级潘查雅特的成员和本乡的立法会议成员。下设一位主席(the Savapati)和十个常设委员会。常设委员会由一位主任(the Karmadhakshya) 和五位委员领导,他们也都是选举产生的。与村级潘查雅特一样,乡级潘查雅特不仅为妇女保留了三分之一的席位,而且也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保留了席位。每个委员 会每年可支配的预算额度为十万卢比。这十个委员会分别是:财政、组织、发展和计划委员会,公共健康和环境委员会,公共劳动和运输委员会,农业、灌溉和合作 委员会,教育、文化、信息和运动委员会,儿童与妇女发展、公共福利和减灾委员会,森林和土地改革委员会,渔业和牧业发展委员会,食品和供应委员会,小企 业、电力和非传统能源委员会。
县级潘查雅特(the Zilla Parishad),则是潘查雅特体制的最高层(the Apex Body)。仍由两部分人组成:一是各乡级潘查雅特的成员,二是本县的立法机构成员和由本县所在选区选出的国会议员。下设一位主席(the Savadhipati)、一个常设委员会(the Karmadhakshya)和与乡级潘查雅特相对应的相同名称的十个委员会,这些职位都是选举产生的。县级潘查雅特主要负责审定由村级潘查雅特制定的《年度行动计划》,动用各种资源付诸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
这三级潘查雅特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但处于最低层的村级潘查雅特也可以通过依法收取土地税、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来获得活动资金。例如,一个西孟加拉邦的乡级潘查雅特,叫钦素拉·莫格拉(the Chinsura Mogra Panchayat Samity),下有十个村级潘查雅特,在上一个财政年度,共收税三百四十三万零二百八十八卢比。该乡现有十九万四千四百一十一人,也就是在这一项目上人均纳税不到十七卢比,约合零点四美元。
潘 查雅特从其法律地位上来说,主要是村民自治机构。因此,印度各邦政府仍然在各县设有县长和治安长官,由邦政府任命。与乡级潘查雅特平行的,也有政府的行政 机构。钦素拉·莫格拉乡的国家行政机构有约五十名国家公务员,其中有六位工程师,专门具体负责各《年度行动计划》的实施。
印度是一个农村人口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潘查雅特的建立健全,意义重大,印度为此非常自豪,认为它是印度民主的“奠基石”之一。
首 先,潘查雅特为最基层的民众当家做主提供了切实的机会,为妇女和弱势群体的权力提供了特殊的保护,有助于社会和谐进步。村级潘查雅特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并 决定本村发展的大政方针和主要项目,基本上能代表村民的利益,反映村民的要求,使普通群众参政议政,甚至发泄其不满,都有了有法律保障的渠道。印度每次大 选的投票率都很高,这与绝大多数选民来自农村有关,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各级潘查雅特的选举,懂得选举结果跟个人生活有密切关系,政治热情和参与积极性都比 较高。
其 次,潘查雅特为国家政权加强管理、动员群众,提供了强有力的纽带。印度县以下的农村地域辽阔,如果仅仅由邦政府任命几名县级官员来进行管理,难免挂一漏 万。而三级潘查雅特体制的建立,并辅之以不大的行政机构,则弥补了这个缺陷,且符合“大政府、小社会”的“民主”要求,因此印度官方和学者大多认为,这是 印度行政体制的一项重大创新。
最 后,潘查雅特是加强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潘查雅特做出的发展农村各项事业的决定,最后都是由国家行政权力来付诸实施的。而国家行政权力在实施的 自始至终,都受到了潘查雅特的关注和监督。由于这些项目都是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并且就是发生在身边的事情,所以这种监督通常是非常有效的。
潘查雅特已经发展了几十年,但还是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是在印度全国发展不平衡。西孟邦、喀拉拉邦等是少数实施得比较好的邦,而有的邦,则推进得较慢。在一些潘查雅特发展得比较落后的邦区,如北方邦,在进行潘查雅特选举时,暴力事件频发。
二 是潘查雅特,特别是村级潘查雅特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被选进村级潘查雅特的人,往往是一个村子年龄最大的人、种姓较高的人、宗教领袖或宗族头人,其做出的 某些决定不一定符合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曾经有这样一条消息,北方邦西部的一个村子里,一个名叫伊姆拉娜的妇女遭公公强奸。村潘查雅特在得知案情后,做出 决定:伊姆拉娜立即搬出夫家,她与丈夫努尔的关系不再是夫妻关系,而应该是“母子关系”,因为她与努尔的父亲发生了性关系。伊姆拉娜在外面待满七个月零十 天之后,可以换回自己的“贞洁”和自由,可以同除努尔之外的任何一个人结婚。这一事件在印度全国一时掀起轩然大波,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潘查雅特存在的问 题。
三 是潘查雅特体制的实行给政府机关的推诿扯皮、低效、腐败提供了可能。潘查雅特的政治功能强于其经济功能,一个村级潘查雅特每年十二三万卢比的经费还不足以 开展一些投入较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通讯、电力等等,但上级政府机关却可能因为有潘查雅特《年度行动计划》而放缓甚至是推卸自己在这方面的责任。这 也是印度农村目前面临的种种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
来源: 《读书》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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