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28 21:11:39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徐贲:腐败的国民乃是共和杀手
作者:徐贲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来源日期:2011-1-26
辛亥革命的胜利来得太突然,少数的先知先觉者唤醒了另一些浅睡的后知后觉者,而绝大多数的民众都还没有觉醒,更不要说决心去除自己身上奴性顺民习性
2011年是辛亥革命百年纪念。100年前,中国废除帝制,建立了共和,是一个划时代的历史转折。然而,回想一个世纪以来共和制度在中国的坎坷遭遇,令人不禁扼腕叹息。重温共和的理念,总结那段共和失败的教训,想来会成为新的一年中思想界的一个关注热点。
现在人们回顾共和在民国初期的失败,往往归咎于强权人物对共和制度的破坏。自民国元年4月临时政府迁都北京,至十七年国民政府完成“军政”这段北京政府时期,宪政统一的理想终于被武力统一的现实所代替。从民国二年天坛宪草开始拟定,到北京政府瓦解覆没的十余年间,政局动荡不安。国会两次被毁,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法统被废,南北对峙,省宪自治,曹锟贿选,此起彼伏,与和平宪治的理想南辕北辙。
虽然国会于1922年第二次恢复后,于1923年通过了一部所谓的中华民国宪法,但由于它是在曹锟贿选的情形下完成,根本得不到各方的承认和尊重,只存在了一年的时间,到1924年便为段琪瑞的临时执政府所废弃。至于临时执政府的宪法案,则未及审议即告消减。1914年袁世凯“废除约法”后,孙中山以恢复《临时约法》为号召的两次“护法”运动均未成功。国民政府于1925年成立后,即正式放弃前此对于护法的努力,改走以一党主导的“军政”“训政”道路。
制度的失败总是在历史书里留下太专一的印痕,使那些没有能在历史书里现身的其他失败因素几乎被完全忽略。对于共和的失败来说,最被忽略的恰恰是它最致命的因素,那就是人民的腐败。马基雅维里在讨论共和的《李维史论》中说,人性的软弱使民众难以抵抗腐败的诱惑,他们不易为共和做牺牲,反而更容易被专制权力所网罗,“为了一点小恩小惠就成为专制的帮凶”。而且,就像罗马共和晚期恺撒称帝的时候“民众懵懂无知,居然看不到正在套到自己脖颈上的缳轭”。
马基雅维里问道:在腐败的城邦里,如果有一个自由的国家政体,要以何种方式来维护它?如果没有这样的国家政体,又要以何种方式来建立它?这正是清末民初中国面临的问题。
清廷的腐败固然人所共知,但人民的腐败也是同样的严重。人民的腐败是有原因的:“那些国王是多么腐败,假如有两三个继位者步其后尘,他们的腐败开始传播给众人,而民众一旦变得腐败,便无革故鼎新的可能。”专制统治把人民训练成奴性十足、没有自尊、见利忘义的腐败顺民,“习惯于受君主统治的人民,即使偶然获得了自由,也难以维持”。
1911年的共和革命是在一个人民不自由、对自由非常缺乏了解的国家里发生的。中国很幸运地有了像孙中山这样的“贤明之士”,但是,仅仅这样的贤明之士,并不能解除共和的危机:“假如因腐败而衰落的城邦能够东山再起,那也是因为当时正好有德行好的人在世,而不是因为维持着良好秩序的集体德行。此人一死,(国家)便会重蹈覆辙。”辛亥革命的胜利来得太突然,少数的先知先觉者唤醒了另一些浅睡的后知后觉者,而绝大多数的民众都还没有觉醒,更不要说决心去除自己身上奴性顺民的腐败习性。
共和是一种非常脆弱的政体。美国共和建立的初期,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第9篇中论道,以往的共和总是不能避免不安的骚动,“永远摇摆于暴政和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极端之间如果它们显示出偶然的平静,那只不过是接着而来的狂风暴雨的暂时对照眼前的愉快景色不久就会被暴乱和激烈党争的巨浪所淹没。”他认为,美国的新共和政体提供了必要的手段,让“共和政体的优点得以保留,缺点可以减少或避免”,这些手段包括“把权力均匀地分配到不同部门;采用立法上的平衡和约束;设立由法官组成的法院,法官在忠实履行职责的条件下才能任职;人民自己选举代表参加议会”。好的政体不仅能够限制权力的专制,还对国民有重新造就的作用,让他们得以用公民道德替代腐败,但条件是,共和秩序必须有机会,至少先稳定地维持一段时期,而这恰恰是历史没有给予中国的机会。
古代的共和要把正义的城邦建立在公民的美德之上,现代的共和对人性没有这么高的期待,因此把好的政体当作培育公民美德的主要力量。只有好的政体和合乎正义的法治,才会对改变国民腐败产生持久的教育效果。如果我们把共和看成是一个人民有尊严的高尚政治游戏,那么游戏人的素质和游戏规则同样重要。辛亥革命造就的共和不是没有订立周详的规则,只是这个共和国里的普遍腐败还很根深蒂固,积习未除。正是包括统治阶层在内的所有国民的腐败,导致共和制度的设计,开不了花,也结不了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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