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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严查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

时间:2011-01-11 21:09:34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胡锦涛:严查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

摘要: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10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发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

    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胡锦涛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10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于1月9日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周永康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贺国强主持会议。

    胡锦涛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又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胡锦涛强调,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促进全会提出的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努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第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第四,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第五,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第六,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胡锦涛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一是要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二是要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要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大力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大力推行依法行使权力,大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要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中央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五是要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群众利益。六是要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专家解读

    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 是今后反腐一个着力点

    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胡锦涛的讲话,用很多篇幅来强调关注民生,保障人民切身利益,这是我国反腐的终极价值取向。“凡是出现干部腐败的地方,最先受到损伤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腐败遭到人民群众的不满。”

    林喆认为,中央反腐工作强调民生问题,在近几年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设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都强调民生的问题。近年来,党和政府都一直强调“以人为本”,通过反腐败,让社会变得更富裕的同时,也变得更加公平。

    胡锦涛的讲话中,包括当前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等许多部分的内容,都是重申反腐败的重要性。林喆认为,这是由反腐败斗争的性质决定的,反腐败斗争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延续性。都是进一步重申。令公众能明显感受到的是,从2008年开始,中央的反腐力度逐年加大,反腐败也进入了“深水区”,反腐败工作也并不是越反越多,“反腐败好比是一根竹竿搅动看似平静的湖底,搅动时,大家才发现平静的湖面下还有很多污泥和大鱼”,如果不进行反腐败,这些腐败问题还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不进行反腐,那公众看不见湖内的‘污垢’,反而认为湖水是清澈的,”林喆认为,不能简单认为“反腐无用论”,应该肯定反腐的力度是在不断加大。从胡锦涛“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的话中,就看到中央对腐败的深恶痛绝,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

    新闻稿28次提到“群众”

    胡锦涛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讲话的官方新闻稿中,有28次提到“群众”一词,而有关“人民”、“民”的提法更多。

    近期,国家领导人多次提到了“群众身边的腐败”,重视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群众身边的腐败”在2个多月以前,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安徽考察时提出过,这也是时隔7年,中央高层第一次提及“身边的腐败”这一概念。

    林喆告诉南都记者,新时期,“群众身边的腐败”有不同的表现,更多集中在房地产、拆迁、土地征收等领域,所引发的矛盾也更加突出,国家领导人在中纪委全会中,提出“群众身边的腐败”,说明这也是今后反腐的一个着力点。

    此外,胡锦涛强调了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林喆说,通过这些年的实践证明,在五大监督体系(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中,群众监督是发挥得最好的,很多贪官是群众监督而落马。林喆同时还认为,虽然我国近期根据新时期的变化拓宽了网络等举报渠道,但现实的问题就是,举报人的权益还得不到保护,因此,林喆建议,建立举报人结果反馈制度,举报人在提交举报信后,纪检监察部门可以给他们一个密码,可以查询举报案情的进展情况;要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还建议从没收贪官的财产中提取一定的比例来设立举报基金,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建议《反腐败法》尽快出台

    胡锦涛强调“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林喆说,按照中央的反腐工作规划,到2012年我国将建成反腐败体系。“《反腐败法》的出台是反腐败体系建成的重要标志,到目前为止,距离我国建成反腐败体系的时间表只有一年多时间”,因此,她建议立法机关,应将《反腐败法》列入立法日程,尽快出台。

    林喆认为,《反腐败法》中,应包括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接受礼品和受贿的区分、禁止官员从事第二职业、离任后的官员禁入领域、官员亲属回避制度等等内容。

    南都记者杨章怀 见习记者刘苗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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