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08 21:08:31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蔡霞:建设中国的民主政治要确立几点思维
在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讨论会上的发言
作者:蔡霞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1-1-5
民主这个概念十分复杂,以至于到现在学界没有一个公认的确切详实的民主概念。一般都说在最本原的意义上民主就是 “多数人的统治”,但我们也都知道,“多数人的统治”在某些条件下恰恰就会变成“多数人的暴政”,它是反民主的。今天我们所讲的民主,其实已经不再是民主这个词本身字面上的意思了,它成了复合型的概念,这里面包含了人类几千年以来的政治生活实践总结,包含着它今天暴露的问题以及人们未来努力的方向。萨托利在《民主新论》中首先就指出:“民主的概念注定会产生混乱和歧义”((美)乔. 萨托利《民主新论》第3 页 ,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萨托利努力厘清各种民主理论有关民主概念上的疏谬,然后在严密的逻辑分析基础上提出他对民主问题的有关思考。所以,对“民主是什么”真的很难轻易下一个结论,大多数时候我们说的可能是“民主表现为什么”。谈中国的民主问题,我以为要建立几点思维:
第一:把人当作人是承认民主价值、真正追求民主的基本前提
民主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要把人当人。为什么几千年来人们都要追求民主?只有人才会努力地追求民主。如果把人不当人,那就不存在民主这个概念,也不存在民主的生活和实践。
我们即便到现在也还没有真正而完全地把人当做人,而是常常不自觉地把人作为实现某种目标的手段和工具,或者在特定的政治意义上不承认对方也是人。所以,我们百年共和,百年宪政,努力走到今天,民主之路之所以仍然艰难坎坷,问题就在于民主需要先确立很大的一个前提:先恢复人这个概念,充分地尊重人之为人的尊严与权利。中国什么时候把人真正当人对待、把社会作为主体了,什么时候真正实现民主这个问题就具体而实在地摆在我们面前,不再仅仅是一个空头口号和概念了。
所以,刚才王炼利老师发言谈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茅老在评论中着重地讲人的生命权问题。没有人的生命权,没有人的这个权利,你去讲财产权、讲人的其他权利利益,这都谈不上。中国社会有着几千年专制统治的政治文化传统,容不得政治上的对立者存在,相互敌对的力量都不认可政治对手与自己都是“人”这个同类。革命战争时期的阶级斗争和阶级对抗,是建立在血腥杀戮的基础上的,在你死我活的思维中以暴力残杀方式解决社会矛盾问题。比如,当年共产党与国民党斗争,相互称为“蒋匪”、“共匪”,言下之意敌对方不是人。
我们讲的民主,其实有很多方面的含义,民主既有工具理性考量、又有价值理性追求。如果把它放在一个价值理性的角度上讲,所谓讲民主就是首先把人当一个人来对待,尊重每个个体的生命、生存、人之为人所应有的权利利益,先讲基本的人权,然后才能讲到民主所包含的人的政治权利。民主作为人的政治权利是为了使人活得象个人。马克思曾经说过,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就是他所认为的人类社会未来那比较美好、理想的社会——人才真正进入了人之为人的历史,在这之前,都是人的史前期。
所以,我觉得今天中国人要讲民主,必须先讲人权,先讲人尊重人,人的基本权利的保障,我特别赞成茅老师讲的生命权,没有生命权,财产对一个人来讲,有什么意义?什么都没有。为什么要言论权?就是要维护他的尊严,他思想的自由,这是人之为人的生命存在之最本质的东西。所以,制定国际人权公约,各国政府签约遵守,这是任何一个民主政权都应该做的。从革命战争年代起我们党就一直在追求民主政治,我国政府前些年也签了人权公约。但是,你还可以看到,我国政府签立了国际人权公约以后,有的地方的做法是怎么样的?有的地方以各种名义强制征用农民土地,强制拆迁民众的住房。在公共权力的强拆行为中,考虑在先的是GDP数字。在有的地方,“人”经常是作为政治符号、统计数字、手段工具这个意义上而存在,强占老百姓的土地、房屋引发那样多的血腥事件,就是没把人当人。
第二,摆脱民主问题上的意识形态束缚
因此,今天从先把人当作人这点起,再来讲民主问题的话,我倒真的是赞成不要去简单的套在我们原来意识形态的范畴当中去讲社会主义民主、资本主义民主、无产阶级民主、资产阶级民主,等等此类。如果要讲民主的话,我觉得人类追求社会政治生活的文明,从野蛮、蒙昧状态到走向文明进步,可以把它分成古典民主的理论与实践,近代社会的民主理论与实践,以及现当代社会的民主理论与实践。说到底就是在讲,如何使活在这个地球上的所有人都能够活下去,而且都能活得好。至于资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民主等词,是对19、20 世纪社会阶级结构与社会状态中民主政治实践的反映和指称,随着社会科技与生产力进步而带来的阶级阶层结构的深刻变化,仍然在你死我活的阶级对抗和绝对对立的政治排斥意义上去理解和把握民主问题,已经显示出明显的历史局限性了。我们需要走出把民主问题意识形态化的窠臼,这样才能真正地打开我们的思想空间,去汲取世界各国人民在民主实践中所获得的经验和教训,以作前车之鉴,使我们在发展中国的民主政治中更有理性更少走弯路。
三、努力全面地认识和把握民主理论与民主实践
民主政治的实践进步与理论发展是人类在政治生活中充满创造力的探索过程。从这个角度来讲,从古代到今天,从近代到现代,人类思想史上可以看到,很多民主理论的产生都不是学者坐在房间里边想出来的东西,都是人类在政治生活中、在处理问题的实践当中总结出来而形成的理论。民主政治本身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进步的过程,在用已有的民主理论指导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总是旧的问题解决了但同时发现又有新的问题产生了,为着解决新出现或人们新意识到的问题,因此它又有新的理论产生。从古典直接民主理论到代议制的精英民主理论、罗伯特.达尔的多头民主理论、参与民主理论、到协商民主理论,以及后来又有的包容性民主理论等,所有这些民主理论的流派都是这样,产生于人们推进民主实践的过程中而又影响着人们的民主实践。
如果你把民主的理论和实践放在这个角度上看,我们就可以看到人类自身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组织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从这个角度讲,有很多东西我们可以撇下阶级性,撇下政治对立的意识去认识和把握民主政治中存在的客观规律,承认民主政治的规律带有普遍性,在承认和尊重规律的前提下去吸收和研究别国民主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同时我们努力探索在中国的国情条件下,如何去脚踏实地地走出一条和平推进民主进程的路子。
正是因为民主政治在欧美国家走了几百年了,他们有很多实践当中的经验教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毛病,这对于我们后发国家是极为宝贵的财富。在走向现代政治文明进程中,我们不再需要向别的国家当初摸索走路那样,再一步一步的摸,我们可以同时把人家的东西借鉴吸收过来,当然是根据我们的情况来吸收。
说到底,民主可以理解成人们为着活得有尊严,为着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逐渐探索形成的社会公众控制公共权力、和平管理社会矛盾冲突的制度系统。所以,民主政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等。我们不需要也不应该只讲选举民主,或者回避选举民主只讲协商民主。
但是,在民主政治建设中无论强调哪一方面,有一条我觉得是无可回避的,这就是权力是谁的。前几年胡锦涛总书记讲“三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当然是对的,但如果不讲权力是谁的,权力从哪里来,就很可能还摆脱不了中国传统的开明君主和清官文化的影响,所以习近平前几月在一次讲话中,明确提出“权为民所赋”,这样在现代民主政治意义上的权力观就讲全了。从这个角度上讲,民主选举是不可避免的。当然到实际中就有一个怎么进行民主选举的问题。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一下子全国铺开直接选举,一下子13亿人来个直选国家主席,我想那不现实。但是,选举是可以从基层逐渐向上推进的,在村、乡镇(街道)、县(区)可以搞直接选举,到了市以上可能搞间接选举更现实,更好操作。
第四,学术上的严谨性有利于实践中民主政治的健康生长
我们在讨论中国的民主实践如何推进时,常常会借用西方欧美国家学者们的理论观点,这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我们千万不能忽略了他们谈论民主理论时所置身于其中的话语环境以及民主理论流派的真正内涵。欧美国家学者先后提出过选举民主、多头民主、协商民主、以及什么什么民主之类的理论,我们望文生义地把人家的概念拿过来用,往往会弄错的。所以要搞清楚,人家是在什么情况下说这个问题、人家的含义是什么、真实的问题是什么,我们怎么去吸收和借鉴。
比如,前些年至今,我国有些人为了回避选举民主问题,就把我们国内的政治协商等同于欧美学者提出的协商民主,并且提出我们的协商民主比他们的更成熟,企望以政治协商取代选举民主。这不免太牵强附会了。
其实,此协商非彼协商,我们的政治协商是在执政党执政权不容协商的前提下所进行的党派之间在政策方面的沟通和商量。而西方学者提出的协商民主理论,其前提建立在定期民主选举、明确法制性权力委托授受关系基础之上,是为了解决文化多元主义、高度复杂性和不平等情况下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并进行有效的理性对话的问题的。协商民主理论突出的价值指向是:要通过制度的开放性和民主性,保障公民就公共决策进行自由而开放的对话,以产生公共理性和合作性共识的条件,并使某些处于权利弱势地位的群体成员,其权利得到公平对待。为此,协商民主理论强调协商机制的多样性,该理论特别指出:“如果只有一种协商机制输入的话,权力关系就会变得僵化无比,使那些有效运用它的人可能更加变本加厉地运用它。”((美)詹姆士.博曼著 ,黄湘怀译,《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第204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我们在谈论民主理论时,必须要坚持学术上的严谨性。就今天中国的实际情况看,坚持学术上的严谨性正是为了促进中国社会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防止用那些似是而非的说法来忽悠人们,把非民主当作民主。
就此,我们重温并仔细思索托克维尔和萨托利的观点,也许对有效而真实地推进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大有裨益。托克维尔说:“正是我们使用‘民主’和‘民主统治’这些词语的方式,导致了极大的混乱……而使那些煽动家大获其利”。萨托利说:“错误的民主观导致民主的错误。”( (美)乔. 萨托利《民主新论》第3 页 ,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图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吴敬琏:成败在此一举
下一篇:俞可平:政改须抓住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