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20 21:04:41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杨涛 评论员
有幸参加某市法学会的一个会议,东道主盛情邀请我参加,本应感到荣幸,但在会中所见所闻,却如梗在喉,不得不说。
原以为法学会是法学家们的“俱乐部”,是一个纯粹的民间学术组织,然而,经过零距离接触,才知并非如此。虽说该法学会号称是群体自治组织,却十足的官方“私生子”,法学会挂靠于政法委之下,由人大常委会一位副主任担任会长,而副会长则由政法委的领导担任,领导成员主要是由公检法司的领导组成,顺带吸收了法学教师和律师充当了衬托红花的“绿叶”。参加会议,我得知法学会的宗旨是吸纳各界法学人才,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论证与参考,这当然是文雅的说法,其实就是要为政府的决策歌功颂德,塑造“合法性”的金身。这实际上有两层含义,一层是“依法治国”成为治国方略的今天,地方政府机关和政府官员要在法学领域占据舆论和学术高地,掌握话语权,第二层就是,政府要网罗有影响力的法学人才,要像唐大宗所说“天下英雄尽入吾榖中”,要为我所用。这恰恰与我心目中的法治、法学会与法学家的概念距离甚远。
法治与法制之所以存在差别,就是因为法制只是利用法律来一种治民的工具,这种法制早在秦朝以来,在韩非子的论述之中,我们就有了;而法治则是要让所有的人都在法律的统治之下,并且所制定的法律是“良法”,换言之,法治首先要限权,在限制政府权力的基础上再谈管理好社会。而附庸于政府的法学会,只会论证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或者为政府更好管理民众提供建议与参考,这由他们提出的年度选题从政府工作报告中摘录就可见一斑,至于如何限制政府权力,建设“法治政府”则未置一词。法学会俨然成为了“法制学会”而不是“法治学会”。政府用掌握“法学会”垄断了话语权,则法治精神何从弘扬?
法学会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地冒出,看似法治成为主流话语,备受政府推崇,而我却为此深深地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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