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07 21:01:25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从2009年的数据来看,政府的实际全部收入大概是11万亿多元,而2009年的GDP才33万亿多(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为340507亿元),所占比例过高。
2003年我就算过一笔账,行政公务人员的工资、车辆、三公费用等等,党政公务以及包括行政事业的开支占到全部政府实际支出的37%。2007年我又算了一笔账,可能算的口径有一些问题,但是我觉得也在38%—39%左右,这比许多发达国家政府行政公务支出占全部政府支出的比重要高得多,我认为这个是不合适的。
———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
南都讯 记者辛灵发自海口 12月4日-5日,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等举办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际论坛在海南海口举行。与会专家认为,当前我国贫富差距日益扩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建议,应把收入分配改革的指标尽快列入“十二五”规划,并且争取作为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争取“十二五”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不低于8%;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劳动者报酬年均增长不应低于10%。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表示,要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争取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普遍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到60%。
算上灰色收入 贫富差距达55倍
中央财经大学统计学院长刘扬表示,保守估计,我国的基尼系数在0.5%上下,且这只是一个参考指标,实际情况更严重。根据对北京市住户数据的研究,她发现城镇人口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且有贫富两极增厚趋势,而中等收入群体减少。刘扬说:“0.4的基尼系数是警戒线,警戒线之下意味着可在体制内解决,超过警戒线意味着很危险。”
不仅如此,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所做的关于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研究发现,以2005年的数据为例,我国2005年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有4.8万亿元是没有反映在居民收入统计数据中的隐性收入,主要发生在高收入阶层。作者认为这些隐性收入的大部分属于“灰色收入”。通过对城镇居民分组收入数据进行校正,发现在包括了隐性收入后,城镇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各10%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从9倍扩大到了31倍;全国居民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各10%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从21倍扩大到了55倍。
控制政府收入才能消灭三公消费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提出,应当修改预算法,把全部政府收入不得超过G D P的30%作为一条红线,同时,党政公务开支以及三公消费这些开支不得超过全部政府支出的15%。他称在2007年算过一笔账,发现党政公务以及包括行政事业的开支占到全部政府实际支出的38—39%左右,比许多发达国家政府的比重要高得多。“只有控制住政府收入,才能彻底消灭三公消费。如果不从法律的层面,不从控制权的层面来控制,我觉得车改、遏制公款招待这些根本杜绝不了。”周天勇表示,“关键是预算民主化问题,收入分配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特别是财税体制的民主化进程非常相关。”
“十二五”居民收入增速应超8%
迟福林提出,要把收入分配改革的指标尽快列入“十二五“规划,并且争取作为发展的约束性指标。首先要确保城乡居民收入的实际增长不低于G D P增长速度,争取“十二五”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不低于8%。其次确保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劳动者报酬年均增长不应低于10%。到“十二五”末劳动者报酬占G D P的比重达到50%左右。此外,还要控制城乡差距。“十二五”把城乡居民收入名义差距由目前的3.3:1降为3:1以内,到2020年进一步下降到2.5:1以内,达到全面小康指标的要求。另外,控制行业差距。“十二五”应重点控制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将行业差距缩小到7倍左右。同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建议“十二五”以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为约束指标,5年后使中等收入群体达到33%,2020年达到40%,逐步接近中等收入国家水平。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表示,要强制推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建立定期调整制度,争取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普遍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到60%,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和标准。
相关新闻
国税总局专家:目前对有产群体财产征税不足
南都讯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5日在中国改革国际论坛发表主题演讲时指出,中国流转税类比重偏高,财产税类比重偏低,特别是对有产群体的财产征税显得很大的不足,累退性特征比较明显。
靳东升认为,“中国税制问题还是很多的”,将来需要做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公平税负的税收制度,减轻居民税收负担,减轻劳动者税收负担,提高资产性税收负担。二是抑制宏观税负的过快增长。三是调整税制结构,减轻累退性,流转税占的比重要低一些,所得税的负担要高一些,特别是对有产群体的财产征税。抑制宏观税负增长的同时要减少收费,甚至取缔一些不合理的收费。四是要改革增值税、营业税、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制度。中新
--中国社会治理网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图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周永生:中日关系的历史与现状
下一篇:论新六座大山的形成是最大的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