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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红包被上缴:“权力”侵犯了“权利”

时间:2010-12-10 21:00:59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2010-12-09 14:56:37  作者:魏金辉

  11月29日,慈善家陈光标为南京秦淮风光带上的一名保洁员过生日,同时给另外49名秦淮风光带的环卫工发红包。环卫工称他的红包被上级收走了,还收走了同时发的羽绒服。对此,相关部门回应,当时接受捐助是部分代表,这些善款善物将被用于该景区所有环卫工平均分配。(12月8日《扬子晚报》)

  权力是否有权回收善款?或许慈善家陈光标都没有想过,他的一次善举竟带来一场激辩。显然,上级领导认为自己是有这个权力的,要不怎么会收走红包和羽绒服。环卫工人的态度比较暖味,因为没有谁主动上交善款善物,而是被上级以平均分配的名义统一收走的。社会各界对此争论不休,或褒或贬,莫衷一是。我的回答是完成否定的,权力没有任何权利回收善款。

  即使是慈善家陈光标,也丧失了话语权。捐给谁就是谁的了,物权已经发生了转移。上级领导更没有话语权,善款善物是捐给环卫工人的,不是捐给上级领导的,所有权在环卫工人手中。没有所有权,何来分配权?至于善款善物究竟是属于全体环卫工人,还是接受捐助的部分代表?应该由环卫工人集体讨论决定,而不是由上级领导说了算,因为环卫工人没有授权给上级领导。

  没有得到任何授权就强行回收善款善物,在这里,上级领导的权力明显代替了环卫工人的权利。虽然相关部门的回应打着平均主义的幌子,貌似给所有的环卫工人一个公平正义,实则是以此为借口侵犯环卫工人的所有权及分配权。当然,环卫工人不懂得这些权利知识,更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上级领导应该还是懂一点的,不然怎么会说:49名环卫工只是代表接受捐助。潜意识就是说,捐款的所有权是全体环卫工人,是属于集体的。

  既然捐款的所有权是全体环卫工人属于集体,那么,上级领导就有权力行使集体权利统一回收并分配捐款了。长期以来,权力正是这样代替权利,导致权力和权利不分;权力也正是这样侵犯权利,导致权利总是被权力瓜分。所谓雁过拔毛、猪过扒皮,如果不被媒体曝光,恐怕就是回收善款善物的真实目的和丑陋写照。

--中国社会治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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