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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业原应秉持先进的理念和价值

时间:2010-11-06 20:52:30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互联网业原应秉持先进的理念和价值

摘要:这场以用户利益为口号的网络拉锯,直接伤害的却是数亿用户的切身利益。这种状况尴尬地表明,中国消费者在互联网领域的“上帝”地位不过是虚幻的传说。常识告诉我们,当一个商业市场中的消费者权益不能得到切实保护,反而沦为企业竞相挟持绑架的人质,这样的市场必定是扭曲而难以持续的。

    腾讯与360之间的恶斗仍在继续,更多相关方卷入其中。昨日,金山、傲游、可牛、百度、搜狗五厂商联合宣布,将不兼容360系列软件。而在工信部正式启动官方调查程序之后,北京有律师公开表示,已就腾讯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卸载360软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交申请,要求对腾讯公司展开反垄断调查。针对此事件的网络投票显示,超过170万人次投票中近八成认为两家公司均因私利而忽视用户利益。

    这场以用户利益为口号的网络拉锯,直接伤害的却是数亿用户的切身利益。这种状况尴尬地表明,中国消费者在互联网领域的“上帝”地位不过是虚幻的传说。常识告诉我们,当一个商业市场中的消费者权益不能得到切实保护,反而沦为企业竞相挟持绑架的人质,这样的市场必定是扭曲而难以持续的。腾讯与360之间的这场恶斗,揭示了中国互联网领域的商业竞争正处于这样的歧路节点。往何处去,这是一个问题。

    囿于技术和知识局限,由普通用户来论断腾讯与360之间谁对谁错,显得既不客观也不可靠。目前,工信部已经正式启动官方调查程序,调查结果首先要解答的就是这个问题,腾讯与360公司是否侵犯了用户隐私。这个诉求与追寻它的过程呈现出一种强烈的逆反。保护用户隐私本是消费者权益之一种,而为了实现这种权益,消费者又不得不在腾讯发起的“二选一”决战中放弃自己另外的权利。这暴露了腾讯的商业伦理中并没有稳固的用户意识,而侵蚀和怠慢这种商业伦理的,极可能是腾讯在中国互联网世界的垄断性地位。

    腾讯对外宣称有活跃用户6亿多,在国内即时通讯市场的份额已经达到76.2%。其中互联网包月付费用户6300万,移动及电信增值业务付费用户2400万,合计8700万付费用户。其财报显示,今年上半年总收入达到88.952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65.3%。如此显赫的业绩,证明了腾讯在中国越来越成功。但与这种巨大的成功不相匹配的是,腾讯处理行业竞争的手段却非常粗鄙,甚至未及法律程序启动,就置用户利益于不顾,强行抛出Q Q与360之间的“二选一”方案。先靠用户来盈利,再把用户视为竞争炮灰,这确实看不出中国互联网企业的领军者有怎样先进的理念和价值。

    回顾近年中国互联网企业的种种风波,百度搜索的竞价排名、腾讯此次的“二选一”方案,无不引起巨大争议。互联网曾是众望所归的新兴行业,人们期望百度、腾讯这些互联网企业能给中国社会带来新鲜的理念和价值,真正以科技的力量推动社会的进步。遗憾的是,除了看到这些企业变得越来越会赚钱之外,人们似乎并没有感受到它们所释放的理念示范和前瞻价值。

 

    但中国互联网企业也并非没有清醒的声音。搜狐CEO张朝阳在评析腾讯与360的纷争时就表示,抄袭和垄断已成为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最大的问题。诚哉斯言。当抄袭就可以获得巨大的财富,且制度并不能有力阻止这种抄袭时,创新就变成了傻子才做的事情;当垄断变成堂皇的存在,并且通过制度构筑了牢而不破的利益群体时,竞争就变成了赢者通吃,顺带也要牺牲消费者的利益和尊严。这些中国市场体系中的痼疾不会自动消失,即使如互联网这样的新兴行业,不消几年便可以如法复制,打造出一个让用户利益头重脚轻的商业世界来。

    腾讯与360之间的这场纷争,当然也提示了行业再造的机会。这种再造,事实上要求一个更富公心更有远见的市场监管者出场。它既不能折损互联网市场既有的竞争一面,又能确保这个行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它能确保消费者在这一领域的经济和社会权益。这场令网络用户无所适从的商业大战再次告诉我们,商业利益推动下的技术模仿是多么简单的事情,而要建设那些能驱动整个行业乃至国家持续前行的理念和价值又是多么艰巨。以科技增进价值而不止于以科技增加利润,这是互联网企业赢得公众尊重的前提。

----中国社会治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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