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5-07 20:36:33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本报评论员 李铁
如果有人已经完全放弃了此世的意义而滥杀无辜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的文明如何去制约各式各样的反人类罪行?虽说文明无优劣,但从对我们这个时代负责任的态度来说,检讨缺失的意义远大于陷入文化主体的自大。
一部文明史,也是一部与各种反人类罪行斗争的历史。当仇恨和杀戮蔓延的时候,人们往往将罪行归咎为政治和社会的因素。但文明中的一些基本原则,正是为了应付最极端的社会政治环境而设定的。
各种不同的文化在防止反人类罪行方面都有不同的制约机制。孰优孰劣,自然应该由历史效果来评价。当我们比较中西历史上的各种屠杀和罪行,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现实:
中国的传统文化设计,不仅在面对罪行的时候缺乏制约力,显得苍白而浅薄,而且在罪行发生之后,我们的文化严重缺乏忏悔和反思。再大的悲剧,也只是轻飘飘地化解为少数人在表演的闹剧,我们总是太容易以“化悲痛为力量”、“相逢一笑泯恩仇”为借口而快速淡忘,以至于对于历史上发生的一些惨痛无比的灾难,中国人自己都非常陌生。
中国历史上的奥斯维辛
二战时期,600万犹太人惨遭纳粹屠杀。作为屠杀和集中营的象征,奥斯维辛成了一个文化符号,妇孺皆知。在西方的思想著作中,“奥斯维辛以后”(After Auschwitz)已成为一个专门术语,知识界为此陷入了深刻的反思,与此有关的研究成果,汗牛充栋。
德国哲学家阿多尔诺的名言,“奥斯维辛以后诗已不复存在”,被广为流传。他甚至这样提问:奥斯维辛以后是否还有理由让自己活下去?对于奥斯维辛,这样的反省绝非个别,而是知识界的普遍现象。法国哲学家利科说,当今哲学面临恶的决定性挑战。思想家们纷纷质问:“奥斯维辛以后,人怎么还能谈论上帝?”他们甚至宣布,奥斯维辛是西方近代文明失败的公开证明。
在中国的文明史上,似乎从未有人因惨案而宣布过文化的失败,可问题是,从未宣布过失败才是我们文化最大的失败。
中国历史没有过奥斯维辛吗?不,看看这些事实吧:
先看看被某些人美化的农民起义领袖黄巢都干了些什么?
攻陷城池之后屠城,对黄巢来说,只是“小菜一碟”,仅广州一城,保守估计就杀了12万人。更可怕的除了杀人,还有吃人,超大规模地吃人。
黄巢围攻陈州,也就是今天的河南淮阳,军粮不足,就开始吃人。陈州守将赵犨也不含糊,也出来抢人吃。《新唐书》记载:“指乡聚曰:‘啖其人,可饱吾众。’官军追蹑,获盐尸数十车。”
黄巢看到官军来抢人,干脆下令将周边所有的活人都杀了,做成“便携食品”。《旧唐书》记载,黄巢下令建造了数百巨碓,将大批乡民,不分男女老幼,都纳入巨舂,磨成肉糜。陈州四周的老百姓被吃光了,就“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汴、曹、徐、兖等数十州,咸被其毒”。史家估算,当时被黄巢军吃掉的人数,超过三十万。
再说明朝末年张献忠屠川。他在成都、在四川各州县进行了灭绝种族的大屠杀。这些都被欧洲传教士利类斯和安文思二人亲眼目睹,载入了他们所著的《圣教入川记》。经过张献忠和后来清军的几番屠戮,四川的人口由明中叶的310余万陡然下降至清初的9万余人。
恶魔们为什么无所顾忌
鲁迅说:“我翻开历史一看,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两个字是‘吃人’!”对于中国历史,这样的文字绝非只是文学修辞。
诚然,灭绝人性的恶魔哪里都有,再文明的社会也无法杜绝校园杀童惨案。但中国历史上的疯子和恶魔实在多得有点离谱,专制极权固然是仇恨的热土,但除了现实的政治社会因素,中国传统哲学的一些基础设计,对于罪恶的制约力之苍白,我们也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首先,中国文化缺乏一种绝对的正义观念,极容易陷入道德相对主义。
按照一种粗线条的宏观概括,中国哲学讲天人合一,西方哲学讲天人相分。对于西方人而言,除了现世的此岸世界,还有一个绝对高于此世的,与此世相分离的,超自然、超历史的造物神上帝。这个代表真善美最终极原因的上帝永远在彼岸世界,与“罪”的、非神圣的此世人永恒对立,与此岸世界存在着永恒的紧张关系。
另外,人生的意义要到上帝那里寻找,现世的人不可能自救,人只有蒙受上帝的恩宠才能获救。人生是否有意义,是否符合正义,最终不由人自己来判定,上帝才是真善美的终极原因和裁判。这样一种文化设定,无疑为现世的道德、正义、价值评价提供了一种神圣的普遍性准则。使得正义具有绝对的意义,能够对人间罪恶给予绝对否定,杜绝了道德相对主义。
而中国传统哲学则缺乏两个世界的悲观性对立。它没有设定一位绝对超越的上帝与堕落的有“罪”的被造物之间的对立。
马克斯·韦伯指出,儒教是一种“绝对地肯定世界与适应世界的伦理”。儒家认为人通过自身的心性修为、道德功夫与宇宙之整体秩序合而为一,即可达到成圣成贤的人生最高境界,并且是“人皆可为圣贤”。
韦伯说,在中国传统中,由于没有两个世界的悲观性对立,人们缺乏对现世生活的非神圣、易堕落的体认。这样的文化,自然缺乏对现世罪恶的批判力。16世纪时,罗明坚、利玛窦等西方传教士来华传教,他们很快发现,“罪”的观念大概是当时儒家最难明白的观念之一,因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没有与天主教中的“罪”的观念相对应的观念。我们相信现世就是完美的,怎么会有罪呢?
既然中国人相信“人皆可为圣贤”,那么价值标准也可以由人自己说了算,这很容易导致道德相对主义盛行。“成者为王败者寇”、“历史由胜利者书写”、“法律只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些相对主义论调,我们是不是再熟悉不过了!
试想,如果一个人像郑民生那样觉得此世已经无意义了,不想活了,像黄巢那样掌握军队谁也不怕,我们拿什幺去制约他?
对于西方人而言,即便你现世不想活了,也不得不有所顾忌。基督教义中讲末日审判,耶稣将于世界末日,审判古今全人类,分别善人恶人,善人升天堂,恶人下地狱。
意义世界的基础设定,对于个人而言,或许不一定对每个人都具有约束力,但是作为一个民族的文化设定,却意义重大。中国哲学的这种设定,缺乏一个稳定的正义支点,很难从自身产生实际的约束力。面对罪恶的反思和批判,尽显苍白无力。
中国人性论的局限
中国传统哲学的核心是心性之学,喜欢谈人性的善恶。中国人很热衷于讨论谁是君子谁是小人。而在讨论反人类的罪行时,按照传统人性论,不论是性善还是性恶,都不利于对罪行作出有力的反省和批判。
中国的人性论多数都持人性本善的立场。这种理论认为“善”和“诚”是人类的本性。但是“性相近,习相远”,人生来是纯洁的,但是后天的影响变得丧失了本性。孟子讲求放心,儒家都讲要求恢复本性,反身而诚。
这种设定,很容易让我们把罪行都推给社会环境,原因很简单,我的人性那么纯洁,那么真诚,怎么会犯罪呢?即使犯了罪,也是好人办坏事,是政治腐败、环境所逼。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这里,唯独不畏自己,不怕自己犯罪。这种人性论,如何能有忏悔和反思?
把恶魔的行为归于性恶,同样不利于反思。说犯罪者人性本恶,实际可以为公众提供一种心理上的极大安慰。将犯罪者视为与我们迥然不同的疯子和性恶之徒,我们自己的纯洁与高贵就不会受到威协。他是恶人,我们继续还是善良的君子。这种善恶的区分,实际是把罪恶置于“我们之外”。
与中国传统哲学不同,西方人反对人性善恶的讲法。西方哲学认为谈人性是善是恶,人自己是不知道的,只有上帝知道,人不能对其他人做这种终极评判。
西方哲学不谈论人性,他们很早就提出了一个更根本的伦理问题—人的自由意志问题。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没有自由意志,就无所谓善恶,一切善恶都立足于人能够选择,立足于人的故意。
在西方文化看来,谈人的本性是很奇怪的。既然是人性如此,那就是一个决定性的东西,就像自然规律一样,没有自由意志,是谈不上善或者恶的。
个体的道德责任
按照西方人的这种理论,郑民生、黄巢的行为,只要他们存在自由意志,存在自由选择,就不能把罪恶推脱给社会政治环境,他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上应有的道德责任。
犯罪者有责任,那么其他人是不是不需要反省了呢?在西方传统中,自以为无罪,自以为纯洁,一定是在自欺,是最大的恶。儒家那种认为人通过自身的心性修为即可达到拯救,成为圣人,在西方人看来是绝对的被造物的狂妄。
在西方传统中,人性不是一个点,而是一段历史。人背负有原罪,而且既然有自由意志,随时都可能堕落和犯罪,因此,我们永远需要反省和忏悔。
西方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耶路撒冷的一个高塔突然倒下了,压死了十八个人;无巧不成书,犹太总督比拉多也把一些加里肋亚人杀了,把他们的血掺和在祭品中。有人把这些事报告给耶稣,耶稣喟然而叹:“你们以为他们是因为犯下大罪,才遭此天谴吗?我告诉你们,你们所犯下的罪和他们的一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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