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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多元调解整合“大民调”  多元化解矛盾转和谐

时间:2019-12-17 14:47:50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创新探索

多元调解整合“大民调”  多元化解矛盾转和谐

河北邯郸市创新“大民调”九大工作机制

2016年以来,河北省邯郸市司法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大民调”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整合多种调解,扩大人民调解,即“大民调”,以“大民调”促大化解,以大化解促大稳定,在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凸显、各种利益冲突、矛盾纠纷交叉的复杂局面下,有力夯实了基层基础,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为发挥河北省“首都护城河”功能发挥了积极作用。“大民调”工作的深入开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一、“大民调”工作的基本框架及成效

“大民调”工作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基本原则,坚持“党委政府统揽、政法综治协调、司法行政主抓、群工部门参与、职能部门联动、村镇重点落实”的思路,充分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仲裁、信访等各方面力量是以群众工作为统揽,集矛盾排查、信访稳定、社会治理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其运行核心为健全完善“一委三中心”。“一委三中心”即成立市、县、乡、村四级群众工作委员会,下设群众工作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保障“大民调”工作切实有效开展,建立健全了九项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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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现场表彰

第一项,信访倒逼机制。主要是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群众工作、“大民调”工作、信访工作,把信访问题发生量、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率作为对“大民调”工作考核的指标,并作为基层干部调整、选拔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项,分级调解制度。要求村级做好排查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乡级做好调处分流,做到“大事不出乡”;县级做到案结事了,实现“矛盾不上交”。

第三项,排查机制常态。要求将“村级日排查、乡级周调度、县级月研判、市级季分析”落实到位,严格日常工作管理。

第四项,协调联动机制。主要是与公安、检察、法院、信访、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对接,大力推行“警调联动、检调联动、诉调联动、访调联动、政调联动”等,共同构建“大民调”工作格局。

第五项,领导包案机制。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压死责任。

第六项,调解回访制度。要求调解人员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延伸调解手臂,避免问题反弹。

第七项,应急处置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必要情况发生时可迅速应对疏导,及时妥善处置到位。

第八项,业务培训机制。针对不同层次调解队伍实际情况,坚持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有针对性的提高调解员法律水平和调解技能。

第九项,绩效激励机制。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联合财政部门出台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办法,实行“以案定补”等激励方式,并对优秀、模范调解员进行命名表彰,最大限度把调解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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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调解员

 

二、“大民调”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提高工作基调,统一思想认识。邯郸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民调”工作。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市委深改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实际和市情形式分析,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创新和加强“大民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经邯郸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大民调大化解双月攻坚行动动员会,市、县政法、信访、维稳等部门主要领导和县(市、区)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三百余人参加会议,强化了各县(市、区)对“大民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充分整合资源,工作有序衔接。为促使“大民调”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为了节约行政资源,在核心构架“一委三中心”的建设过程中,邯郸市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制定了四级平台的规划建设方案,确保了行政资源有效重组、调处力量显著增强、排查化解环环相扣、市县乡村无缝对接。在村(居)一级,将群众工作室、调解室、警务室“三室合一”,由村(居)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工作开展;建立“调解能人库”,最大限度的将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解决在村内。在乡镇(街道)一级,对群众工作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由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工作;建立“调解人才库”,重点调处涉及乡镇一级职权的或者跨村的矛盾纠纷。在县(市、区)一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要入驻群众工作中心,由县(市、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群工部部长具体负责工作开展;建立县级“调解专家库”,对本辖区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化解,打造县级解决问题终点站,做到案结事了、调解终结。在市本级,市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统一入驻市群众工作中心,与其他市直单位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发挥统筹指导作用,高位推进全市“大民调”工作。

(三)强化宣传督导,确保责任落实。为加大引领力度,形成工作热潮,邯郸市司法局在门户网站开创“大民调”工作专栏,对各级各部门“大民调”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亮点进行宣传,供各责任单位学习使用、借鉴参考。同时,积极贯彻落实督导检查制度,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协调综治、信访、司法等部门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级各部门“大民调”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和随机检查。此外,为进一步狠抓责任落实,市司法局联合市信访局对全市信访情况分类汇总,筛选出适合人民调解的事件,定期反馈给有关部门,限时解决,确保“信访倒逼机制”发挥实效。

(四)积极培训考核,做好基础保障。市司法局积极落实培训计划,对遴选出的人民调解员及时开展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树“品牌调解室”,对调解工作不积极、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调解人员予以解聘更换,不断吸收爱好调解事业、具备调解能力、掌握调解技巧的人员参与其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实现“五落实,六统一”(即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和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工作目标,切实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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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牛调解室

 

三、“大民调”工作落实情况及初步成效

通过各级各部门扎实有序地开展相关工作,“一委三中心”大格局构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截止目前,县级“一委三中心”,全市应建18个,实际建成群众工作委员会18个、群众工作中心18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18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8个、调解专家库18个;乡级“一委三中心”,全市应建246个,实际建成群众工作委员会235个、群众工作中心235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245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45个、调解人才库235个;村级“一委三中心”,全市应建5660个,实际建成群众工作委员会3133个、群众工作室3133个、人民调解室5035个、警务室5035个、调解能人库5226个。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7315件,调解成功56340件,调处成功率98%,其中,化解疑难纠纷1029件,化解信访积案51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94件3034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2起53人次。

创新和加强“大民调”工作,其现实意义是推进基层矛盾化解、减少信访突出问题,其深远意义是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其根本意义是所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因为,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调稳的是党的执政根基。邯郸市通过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能够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就地化解的优势,消除了一大批可能转化为信访案件的矛盾纠纷,同时,充分将人民调解工作与信访工作结合起来,以调促访,访调结合,通过人民调解来化解矛盾纠纷,通过信访情况倒逼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减少了信访数量和信访增量,解决了一大批信访疑难案件,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为:《邯郸市司法局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增强社会内生性稳定

(本网对标题作了重新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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