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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林燕:乡村振兴视域下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机制创新研究

时间:2019-01-03 23:14:31 作者:廖林燕来源:《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01期


  3.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与服务能力还需加强。经济发展每前进一步,都要求政治体制作出相应的变革,否则滞后的政治体制势必成为经济发展的羁绊,这就要求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而转变治理的观念、创新治理的方式。当前,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出现的一些不和谐因素,除了乡村群众法治观念淡薄之外,在相当程度上也在于一些乡村治理主体自身的观念未能及时顺应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要求,未能将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充分运用到乡村的日常管理中,同时,服务意识也不够,“管控”意识大于“服务”意识,而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的能力也还不够。随着乡村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用法治思维、服务理念推进乡村治理理念与方式的创新,不断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实现治理手段的多样化,这不仅是适应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解决目前乡村治理面临诸多新问题、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四、创新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机制,不断推进乡村振兴

  最大限度地增加乡村的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乡村的不和谐因素,需要不断破解乡村治理中的困境,从而为乡村的振兴提供充满活力而又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有效解决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困境根本上还在于机制的创新,要不断优化乡村治理结构、创新治理方式,同时不断整合优秀的传统治理资源。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尤其是要选准配强“第一书记”

  边疆民族地区良好的社会秩序与文明风尚的建构,最为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是有效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战斗堡垒,要把这样的战斗堡垒功能真正发挥出来,尤其需要选好、用好、管好带头人。在边疆民族地区这样的地理环境与生产条件下,要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更需选准配强“第一书记”。由于边疆民族地区多分布在山地、高原、荒漠等地理条件相对劣势的环境下,在这样的环境下要带领广大农户脱贫致富,更需要有一个讲党性、致富能力强、改革创新意识强、又有奉献精神的“第一书记”作为人才支撑保障;同时在边疆民族地区这样多民族、多宗教的社会环境下,要实现乡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除了对“第一书记”致富能力的要求,同时也更加考验其管理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包括乡村精英的大量外流,在如何应对人才资源流失的问题上,在继续完善民族地区乡村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的同时,还迫切需要国家逐步完善乡村人才激励机制,尤其是要给予足够的待遇激励与人文关怀,以不断吸引外流精英的回流,从而把选准配强乡镇党委书记以及村党支部书记的目标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此外,在解决人才资源流失问题的基础上,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的同时,还要进一步优化治理的结构,坚持社会协同,尤其是要通过参与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传统民间力量、社会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乡村事务管理的体制机制。

  (二)坚持乡村治理的法治化原则

  针对边疆民族地区由于传统规范与现代法治之间出现不同程度的断裂,从而给乡村社会整合带来的挑战问题,最为基本的就是要加大普法力度,在乡村社会营造出一种人人自觉学法、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同时也要在乡村治理实践中贯穿法治思维,坚持乡村治理的法治化。

  一方面,乡村治理的法治化要求用法治来约束和规范公共权力,用法治来杜绝各种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同时也要用法治的思维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调解社会关系并推进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此外,乡村治理的法治化,也要求不断完善畅通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与矛盾调处机制,而且在不违背法治精神的前提下,也要积极发挥少数民族习惯法等对维护民族地区乡村秩序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乡村治理的法治化也要求培养农民的法治意识与法治观念,并引导农民依法通过制度化的渠道而不是非理性的方式,来反映自身诉求、来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三)健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尤其是要整合乡村传统治理资源,不断提升乡村文明程度,边疆民族地区良好的社会秩序与乡风文明不仅需要依靠法治的力量,同时也需要道德的力量。只有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实现两者的相辅相成,才能最大限度地建立乡村社会的公序良俗,维护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并建立一种明德守法的良好风尚。

尤其是在少数民族传统社会规范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不断解构、传统伦理道德的约束力逐渐下降的形势下,更需要着力加强伦理道德建设。伦理道德建设的加强,这不仅是建设文明乡村的必然要求,也是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当低层次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之后,高一层次的精神需求就会凸显出来。随着农民物质生活的不断改善,农民要生活得更好、更有意义,必然要寻找一种更深层次的精神家园与归宿,这就不仅需要市场经济的力量,更迫切需要伦理道德的力量。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两大动力,分别是市场经济动力与伦理道德动力,在现代化的启动阶段,出于创造力的激发、效率与财富的追求,往往更需要市场经济这个动力,而在现代化的持续发展与巩固提升阶段,人的全面发展、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又必然要求重拾与整合伦理道德动力。正如中国现代化理论之父罗荣渠深刻指出的,“历史的正反经验表明:反传统在现代化的启动阶段是完全必要的,不如此就不可能大胆革新开辟道路”[9],而在现代化的持续推动阶段,又要求将伦理道德秩序与法治秩序同时结合起来,将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起来。

  因此在当前和将来必须将农民的精神生活、伦理道德的关注提到新的高度,并作为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在伦理道德建设方面,不仅需要依托现代国民教育,依托新闻媒体的力量,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从而不断营造向上向善的文明乡风,而且在民族地区特定的政治生态环境与历史传统条件下,还特别需要不断挖掘和整合乡村传统治理资源所蕴含的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并用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少数民族传统社会中,一度积淀了丰富深厚的伦理道德资源以及相应的治理方式,如基诺族的“卓巴”“卓生”制度、拉祜族的“卡些卡列”制度、佤族的寨老制度、瑶族的瑶老制度等,这些治理方式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蕴涵着丰富的道德教化的内涵,这些治理方式依然是我们当前创新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的宝贵资源。首先,要积极引导、整合并发挥新乡贤、寨老等民间权威,在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增强社会活力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此外还要充分整合和发挥乡规民约在改善人际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方面的有效作用,另外,也要加大对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弘扬与传承力度,并与时代精神结合起来,实现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同时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契合时代精神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活动。通过这些传统文化活动的开展,在丰富乡村文化生活的同时,不断增进乡村的凝聚力、激发乡村的发展活力。通过对这些传统治理资源的整合,力争以更小的治理成本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并为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的振兴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与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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